不管是合伙创业、还是做股权投资,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股权比例。股权比例一方面意味着未来享受红利的权力有多大,另一方面意味着投资者在被投企业中的话语权。不同的股权比例,法律赋予的权力不同,有人把不同的股权比例的法律权力临界线比喻成“股权生命线”,也反映了其重要性。
通常来讲,股权比例有9个临界点,其依据大部分是来自法律法规,少部分来自监管部门规章。也就是说,当达到或超过这些临界点,会触发对应点的法律赋予的一些权力或限制。这也是为什么有人把这9个临界点比例成“九条生命线%,3%,1%。今天我们就说说股权设计中这9种股权占比的含义及其意义。
一、67%(绝对控制线% 是绝对控制线,代表了绝对控制权(严格来说,应该是2/3,也就是66.67%)。
当股权比例达到67%的时候,就相当于100%的权利。简单的说,就是公司的一切决策都可以由自己说了算。
对于决策机制,有两个限制途径:一个是公司法,一个是公司章程。其优先关系为:先参照公司章程,如果章程中没有规定,则参照公司法。当然,前提是公司章程不能与公司法冲突,即章程首先是合法的。
举例说明:假如章程中约定了重大决策必须全体股东同意,或者说90%的表决权同意,那么67%就不是绝对控制权了。
通俗来讲,这种关系就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企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关系,章程就类似于“企业标准”,而公司法就像是“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法中的“三分之二以上”是包含三分之二的,也就是说66.67%就能满足这个标准,67%是一种表述上的简化说法,实际操作中只要达到2/3及以上即能达到绝对控制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
临近年末,相信大家对2021年股市走向都很感兴趣吧,综投推出2021年股市走向专题,包括对2...
两会是对自1959年以来历年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统...
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简称“上证指数”或“上证综指”,其样本股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
概念股是指具有某种特别内涵的股票,与业绩股相对而言的。业绩股需要有良好的业绩支撑。而概...